新華網福州9月11日電(劉豐)福建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日前印發《福建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曬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主要任務時序進度表。根據安排,2020年底前,福州、廈門多個場所將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根據方案安排,即日起,福建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2020年底前,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福州、廈門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可降解的綠色包裝材料應用比例提高到50%。
2022年底前,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省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
2025年底前,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勵福州、廈門等有條件的地區,在城鄉接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全省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方案還提出,要通過發布一批可降解塑料綠色設計產品名單、鼓勵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等,積極推廣應用塑料制品替代品;同時加大廢塑料等可回收物分類收集和處理力度,提高廢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